非法宰生豬,男子受處罰!
發布時間:2020年05月25日 閱讀次數:546 來源:環京津網 作者:管理員
本報訊 (記者陳靈 黃耿煌 通訊員林紹欽)“豬肉價格這么高,家里有場地,自己又有宰殺豬的技術,為何不自己當老板干一番事業呢!”53歲的南安霞美人陳某進這樣想也這樣做了,結果因非法經營罪,被警方依法監視居住。
5月17日,南安霞美派出所根據線索突擊檢查陳某進位于霞美鎮霞美村宮兜的屠宰窩點,當場查獲生豬9只、生豬產品760斤。民警現場檢查發現,該窩點未取得合法資質,屠宰工作人員均無上崗證件,所宰殺的生豬也未經檢驗檢疫,嚴重威脅群眾餐桌安全。民警當即將違法嫌疑人陳某進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查,陳某進曾是定點屠宰場的一名屠夫。今年1月,他從屠宰場辭職,一直在家待業。今年4月開始,他在明知國家實行生豬定點屠宰、集中檢驗檢疫制度的情況下,陸續購入未經檢驗檢疫的生豬,并雇傭小工到自家屠宰點進行生豬屠宰作業,而后將屠宰后的生豬肉進行銷售。至案發時,該屠宰點共屠宰生豬90余頭,販賣生豬肉累計銷售額達13.5萬元。
民警提醒:雖然農村地區允許自宰自食,但若要長期、大量宰殺生豬進行銷售,必須嚴格遵守生豬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制度,否則將被嚴格追究法律責任。廣大群眾購買肉類食品應當選擇正規的銷售渠道,對違法屠宰現象主動舉報,共同維護食品安全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