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我國首次明確家畜家禽種類范圍,33種畜禽列入
發布時間:2020年06月01日 閱讀次數:723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管理員
5月29日,經國務院批準,農業農村部正式公布《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簡稱《目錄》),首次明確家畜家禽種類范圍。畜禽范圍是如何確定的? 為什么狗和一些馴養的野生動物沒有列入?記者就《目錄》的制定背景、主要內容采訪了農業農村部負責人。
為何要出臺首份《目錄》
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簡稱《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畜禽遺傳資源調查工作,公布經國務院批準的畜禽遺傳資源目錄。近期,農業農村部密集研究,加快推進《目錄》制定工作,先后征求了36個中央和國家機關、31個省級人民政府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意見,多次聽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產業界專家學者意見,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29日正式公布。
“《目錄》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和《畜牧法》的重要配套文件,明確了哪些動物屬于家畜家禽,哪些畜禽的遺傳資源保護利用、繁育、飼養、經營、運輸等活動適用于《畜牧法》管理,既充分考慮了當前
畜牧業生產實際需求,又科學兼顧了未來畜產品安全消費的發展趨勢。” 該負責人說,《目錄》的實施,對于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義;對于準確把握畜禽范圍,正確處理好資源保護利用與產業發展的關系,促進畜禽養殖業健康發展和農牧民持續增收具有現實意義。
“《目錄》的制定和實施,將有力促進我國
畜牧業持續健康發展,保障畜產品有效供給和質量安全。”該負責人表示,我國畜禽遺傳資源豐富,長期馴化和定向選育的家畜家禽,有效支撐了我國
畜牧業發展。改革開放40年來,
畜牧業發展步入快車道,總產值近3萬億元,增加了142.5倍;肉、蛋總產量位列世界第一位,分別占全球總產量的26%、40%。畜禽種業已經成為我國現代
畜牧業發展的戰略支撐。
據介紹,在《目錄》實施過程中,一方面將加強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利用。深度挖掘畜禽優異種質、優異基因,加快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畜禽新品種;加強地方特色畜禽遺傳資源的產業化開發,提升畜禽遺傳資源保護與利用水平。另一方面將強化畜禽種業與
畜牧業監管。加強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管理,健全畜禽良種繁育、飼養管理、產品加工、疫病防控等體系。依法加強水貂、銀狐、北極狐、貉等毛皮動物飼養管理,嚴禁以食用為目的的胴體經營。
畜禽范圍是如何確定的
“在《目錄》制定過程中,我們重點把握四條原則:一是堅持科學,畜禽是哺乳綱和鳥綱范圍的家養動物,列入《目錄》的畜禽必須經過長期人工飼養,有穩定的人工選擇經濟性狀;二是突出安全,優先保障食品安全、公共衛生安全、生態安全;三是尊重民族習慣,兼顧多民族生產生活資料和傳統文化等因素;四是與國際接軌,參照國際通行做法等。”該負責人說。
按照上述原則,《目錄》列入了33種畜禽,包括傳統畜禽17種、特種畜禽16種。這些畜禽都是經過人類長期馴化和選育而成的家養動物,具有一定群體規模、主要用于農業生產的品種,種群可在人工飼養條件下繁衍,為人類提供肉、蛋、奶、毛皮、纖維等產品,或滿足役用、運動等需要。
據介紹,傳統畜禽是我國
畜牧業生產的主要組成部分。其中豬、牛、羊、馬、驢、雞等馴化超過上萬年,駱駝、兔、鴨、鵝、鴿、鵪鶉等馴化少則也在千年以上。特種畜禽是
畜牧業生產的重要補充,一部分是國外引進種類,在我國雖然養殖時間還不長,但它們在國外至少也有上千年的馴化史,種群穩定、生產安全,如羊駝、火雞、鴕鳥等;一部分是我國自有的區域特色種類,養殖歷史悠久,已經形成比較完善的產業體系,如梅花鹿、馬鹿、馴鹿等;還有一部分是非食用特種用途種類,主要用于毛皮加工和產品出口,已經有了成熟的家養品種,如水貂、銀狐、北極狐、貉等毛皮動物。
部分動物品種為何未列入
狗是大家熟悉的家養動物,為什么這次沒有列入《目錄》?這位負責人說,《目錄》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期間,有關“狗是否列入《目錄》”的意見中,大多數贊成狗不列入《目錄》。狗的馴化歷史悠久,過去主要是看家護院與狩獵放牧;現在狗的用途更加多樣化,體現為寵物陪伴、搜救警用、陪護導盲等功能,與人類的關系更加密切。聯合國糧農組織統計的家畜家禽中沒有狗,國際上普遍不按畜禽管理,如韓國《畜產法》所列畜禽也不包括狗。還應看到,隨著時代進步,人們的文明理念和飲食習慣在不斷變化,一些關于狗的傳統習俗也會發生改變。
“《目錄》屬于正面清單,列入的畜禽按照《畜牧法》管理,狗雖沒有列入《目錄》,但也不屬于野生動物,并不意味著不能養。對于狗的管理,有關部門和地方已有了一些經驗和做法,出臺了限養、登記、強制免疫等制度規定。今后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在聽取各方意見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實現規范管理。” 該負責人說。
很多人好奇,《目錄》中的畜禽和我們在野外見到的野生動物有哪些區別? 這位負責人解釋說,《目錄》所列畜禽有明確的法律邊界和嚴格的科學邊界。眾所周知,家畜家禽是由野生動物馴化而來的,其遺傳結構和生物學特性與野生動物相比,通常在以下幾個方面有本質的變化:一是克服野性,適合群養飼養;二是克服季節性發情的習性,可常年繁殖;三是遺傳性能穩定,有一定的種群規模,能夠不依賴于野生種群而獨立繁衍;四是有成熟的品種,生產性能、經濟性能顯著提高。
一些馴養的野生動物為何沒有列入《目錄》?“自然界的哺乳綱動物多達5400多種、鳥綱動物9800多種,絕大部分是野生動物。”該負責人表示,部分地方和養殖戶建議將一些在養野生動物列入《目錄》,由于這些在養野生動物,有的人工飼養時間不長,有的種源需要從野外采集、與野生種群難以區別,有的公共衛生風險不清,有的不屬于哺乳綱、鳥綱范圍,均不具備家畜家禽的標準和條件,不宜列入《目錄》,繼續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及相關法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