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嚴格落實水產品生鮮溯源管理!17家冷庫進口水產品下架封存!吉林延吉市場海鮮檢出新冠病毒?謠言!
大連:嚴格落實水產品生鮮溯源管理!17家冷庫進口水產品下架封存!
大連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28日上午召開新聞發布會,大連市衛生健康委副主任趙連在發布會上通報稱,7月27日0時至24時,大連市新增6例本土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均為無癥狀感染者轉為確診病例。其中,2人為凱洋海鮮公司員工及家屬,2人為凱洋海鮮公司員工及其家屬的密切接觸者,另外2人為大連灣街道的居民。
根據通報,自7月22日以來,大連累計確診本土新冠肺炎病例44例。其中39人為普通型,4人為輕型病例,1人為重型病例。在上述確診病例中,32人為凱洋海鮮公司員工及家屬,4人為凱洋海鮮公司員工及其家屬的密切接觸者,8人為大連灣街道居民,目前所有確診患者均在大連市第六人民醫院隔離治療。
據央視新聞,自7月22日遼寧大連確診此輪疫情首例新冠肺炎病例以來,此次疫情已經擴散至遼寧、吉林、黑龍江、福建、北京5地,包括鐵嶺、鞍山、四平、長春、白城、鶴崗、綏化、福州、北京9個城市。
嚴格落實商超水產品等生鮮溯源管理要求
大連市商務局局長叢克表示,要嚴格落實對商超經營肉類、水產品等生鮮溯源管理的要求。特別要嚴格加強進口生鮮商品的監測監管,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及記錄相關要求,索取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檢驗檢疫證明等相關憑證,不采購、貯存、銷售無溯源憑證、來源不明等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警惕潛在傳播風險。
同時,加強市場監測,強化調度協調,扎實做好生活必需品的保障和供應工作。根據市場每日監測顯示,23日、24日大連市開始出現生活必需品市場銷售升溫現象。7月25日達到峰值:米面油比疫情出現前日平均銷售量增加3倍多;蔬菜批發量比7月18日增加15.84%;豬肉批發量比7月18日增加16.72%。從7月26日開始,“菜籃子”商品銷量開始下降,7月27日,米面油銷售比7月25日下降50%,肉菜銷售已基本恢復正常水平。民生商品市場銷售逐漸下行,價格持續穩定。
凱洋海鮮大客戶稱暫未受波及
凱洋海鮮官網顯示,目前,凱洋海鮮與全球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大型捕撈公司和海鮮加工企業都有穩定合作。據年報可知,2019年,凱洋海鮮前5大供應商為AQUAMARINE SEAFOOD PTE.LTD、大連保稅區凱寧國際貿易有限公司、CMCC CO.,LTD、大連遼漁水產品貿易有限公司和明華食品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而在下游客戶方面,雖然凱洋海鮮主打產品為海鮮禮盒,但在2019年年報中,凱洋海鮮提及,自身正在大幅增加一般海鮮產品及餐飲食材的銷售規模,由此,其他類產品銷售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已上升至78.04%。同時,凱洋海鮮聲稱已與中石化及全國眾多餐飲企業、商超保持著長期合作關系。
年報顯示,2019年,凱洋海鮮前5大客戶為大連遼漁水產品貿易有限公司(簡稱“遼漁水產貿易”)、漳州新業貿易有限公司、寧波佳必可食品有限公司(簡稱“寧波佳必可”)、DAIICHISUISAN LIMITED、浙江象山佳必可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3月更名為“寧波乾運食品有限公司”,簡稱“寧波乾運”),年度銷售占比約為42.37%。
據新京報報道,漳州新業貿易有限公司向記者反饋,2020年并未與凱洋海鮮有任何對接,最后一次合作為2019年6月,且公司在其中只負責貿易協調,并未將貨品存儲入庫。
根據天眼查,寧波佳必可成立于2003年1月,是馬來西亞南洋統一集團在中國投資建設的合資企業。其旗下的“佳必可”牌金槍魚、三文魚、鰻魚、沙丁魚等魚罐頭在天貓、京東等平臺均有銷售。對于進購凱洋海鮮產品一事,寧波佳必可采購部人員回復,最后一批原料采購時間為2020年6月,后續與凱洋海鮮沒有新的合作,目前沒有受到本次疫情波及。
寧波乾運則表示,自身屬于寧波佳必可子公司,負責佳必可水產品罐頭生產的前半部分工序,目前使用的加工原料為2019年11月從凱洋海鮮進購,詳細情況還需進一步向有關負責人了解。
大連:下架封存17家冷庫進口水產品
近期,大連高新區市場監管局龍王塘市場監管所在轄區內全面檢查冷凍冷藏水產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和質量安全狀況。截至7月27日,已檢查轄區冷庫17家,對發現的進口生鮮冷凍水產品進行了下架處理和現場封存,同時督促經營單位做好進銷貨臺賬記錄工作,進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吉林延吉市場海鮮檢出新冠病毒?謠言!
7月22日18時許,延吉市公安局接到群眾報警:當日10時左右,一名微信昵稱為“張某子”的群員在“飛某論壇”微信群內散布有關疫情的謠言。接警后,延吉市公安局建工派出所立即展開調查,并將使用“張某子”微信昵稱的張某保依法傳喚至公安機關。
經查,7月22日10時許,張某保在“飛某論壇”群(群員261人)里利用“張某子”微信昵稱發布:“剛收到消息,某益批發還是萬某批發市場海鮮檢出新冠;萬某批發市場東某海鮮;請以官方通稿為準。”等未經證實的消息。
張某保的行為已經構成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予以張某保行政拘留八日的處罰。